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文明水平不断提升,市民生活质量也在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城市垃圾所带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尤为突出的是建筑垃圾。由于处置成本高、监管不严格、难以追责惩治,在城乡结合部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比较严重,极大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污染城市环境,破坏城市形象,也给基层镇村环境整治工作形成一定负担与压力。
对此建议:
一是针对全区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合理确定填埋处置、资源利用设施布局和规模,加快形成与区域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敏感地带,持续开展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建立督导检查、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现有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监督管理,实现区域建筑垃圾产消平衡。
三是按照建筑垃圾“谁产生、谁负责”原则,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企业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
四是建全以城管、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组成的建筑垃圾治理联合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执法力度和检查频次,对沿途抛洒、乱倾倒、非法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报送人:晏志锋 区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