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的基本条件,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是方便特殊群体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必要,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识。经实地调研,我区有近3万残疾人,10万60岁以上的老人以及伤病人员、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他们都是无障碍环境的需求者。但从目前无障碍设施建设数量和水平来看,还不能满足特殊群体需求和城市发展要求。特别是一些商场、公园、场馆、公交站点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设置不健全,使用受限。例如部分盲道设置不尽合理,存在盲道断头、未与电线杆、井盖等障碍物合理避让、部分无障碍坡道设计过短、坡度较大无法通行等情况。加之社会公众层面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缺乏深层次认识,无意识破坏、车辆停放挤占、商业临时侵占的现象屡见不鲜,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出行和使用安全造成了一定影响。
为此,建议:
一、统筹规划,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系统安排。建议建设规划部门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全区城乡建设发展规划,要根据我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类别和生产生活现实需要,在新建公共服务场所、商品住房等审批时把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审批关。要坚持共建共享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科学推进,加快无障碍环境的建设进度。坚持新建、改建、扩建一体推进原则,住建、交通、民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城市更新行动、城市道路无障碍更新改造、居住社区建设中对标精细化、人性化要求,对没有配套无障碍设施的,按标准增加和补充相关无障碍设施;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定期进行现场排查,对建设不规范、不达标的要按照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提升整改。
三、建管并举,加大无障碍环境的监管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管,完善无障碍设施日常巡查管理和管护制度,在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和效果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恶意破坏、违法侵占无障碍设施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规劝,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要对破损设施及时进行修整、完善,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真正服务特殊群体。
四、加强宣传,营造无障碍环境的社会共识。文明办、残联等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多角度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理念和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全社会无障碍出行意识。要加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无障碍设施使用培训和信息服务,确保他们能够顺利使用现代化的无障碍设施。要加强扶老助残的人道主义精神的倡导,让尊重残疾人基本权益、礼让残疾人的观念成为全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