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是国民经济战略物资,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需的特殊商品。正视我区的粮食安全问题,对于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和要求、保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8月29日,区政协调研组就我区粮食安全与流通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先后深入到区粮食监督大队、中心粮站和中、省、市、区四级粮食储备库等7个点,通过实地查看、调阅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粮食安全与流通监管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区粮食局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市粮食局对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强化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安全储备、市场监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市场有效监管和保障粮食安全储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粮食工作安全有效。据调查统计,2012年底,我区耕地总面积32.37万亩,人均0.58亩。粮食播种面积55.79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10.75万吨,人均0.19吨,除去常年在外搞劳务8.5万人外,人均0.22吨。 2013年,上级下达我区中、省、市、区四级粮食储备任务9.278万吨,目前,我区四级粮库实际总储备量为9.2948万吨,实际库存量比下达任务指标多168吨。从我区粮食市场流通安全来看,我区年粮食总需求量为14万吨,而自产仅有10.75万吨,扣除子种及陈粮囤积后,年购销粮食7.5万吨,流通监管面涉及4个粮企、23个镇办168个行政村220个粮油经营户,这些经营户按照市场化原则,基本做到了余缺能调,吞吐有度,市场平稳,供应安全;各级粮食储备库管规范、环境整洁、业务精通、责任具体、设施到位,实现了收购、储存、安防、调出等环节的无缝对接,确保了储得好,调得出。
(二)监管工作富有成效。区粮食局在获得省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的基础上,又力创全国示范单位,经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使我区粮食流通监管工作有了明显变化。
1、监管机构健全。2006年,区粮食局成立了监督检查股; 2007年,经区编办批准,设立了编制5人、副科级建制的区粮食监察大队,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12年,区粮食局筹集资金40万元,装配执法办案设备,改善办公环境,促进了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2、制度建设完善。用制度管人管事是提高粮食监管工作的根本途径,区粮食局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商州的实际,相继制定了《商州区粮食流通管理制度》、《商州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商州区粮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商州区粮食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商州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商州区粮食局经营者诚信评价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等三类共21项规章制度,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特别是从2012年度开始,又实施了粮食收购资格年审制度,对审核合格者在收购资格证书加盖年度审核合格印章予以确认,对存在问题的经营户分别采取责令改正、暂停或取消收购资格,有效地提高了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监管措施得力。一是针对我区粮食监管量大面宽且力量不足的实际,在全区广泛开展了有关粮食管理、经营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二是对全区粮食经营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户建立基本信息档案,确定监管重点,制定监管措施;三是对经营户实施年度审验制度;四是坚持开展常规性和突击性相结合的粮食行政执法检查;五是坚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六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处罚力度,优化执法环境;七是是突出重点抓好储备粮食管理和仓储安全管理,对中直储备粮轮换实施全程监管,对地方储备粮的轮入采购中,执法队派员直接参与,协助企业对粮食质量和资格把关,确保了储粮数字真实、账物相符、保质保量。
4、监管效果明显。近年来,累计开展各种形式的粮食行政执法检查350次,出动检查人员610人次,检查企业800个次,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涉粮案件117例进行了处理,其中责令改正83例,作出罚款处罚11例,暂停收购资格2例,取消收购资格17例,取缔无证经营户4户,处理“问题”粮油19吨,有效地维护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2013年,区粮食局被省上授予“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称号。同时,坚持在全区广泛开展了“放心粮油”、“放心馒头”创建活动和在粮食收购季节实施“五要五不准”执法突击检查,保障了营销安全,提升了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公信力。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区的粮食安全与流通监管工作措施具体、设备俱全、监管有力、富有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粮食监管力量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全国粮食流通监管检查示范单位,必须确保监管力量。2007年,区粮食局设立了粮食监察大队,编制仅有5人,但当时只给编制没有配备人,粮食局只好从局机关的12人中调整5人充实到粮食监察大队从事这项工作。由于粮食安全监督检查机构编制人员未到位,导致市场监管人力不足,不但影响到区粮食局整体工作的开展,而且也影响了市场监管的质量的提升。
(二)区级粮食储备量和监管经费偏低。因受储备专项经费影响,我区粮食储备库存量仅能满足10天,难以应对突发事件需求。按照国家“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以我区55.41万人口的50%供应6个月计算,应该经常保持粮食库存2.4万吨,而我区现存规模仅为0.25万吨,相差9.6倍,同时按照省政府的规定,要求粮食经营企业保持最低库存量1000吨,以此计算,粮食库存缺口20500吨。2012年,区财政预算粮食安全监督检查专项经费2万元,实际支出7.6万元 。
(三)地方储备库房急待维修改建。保证粮食安全储存要具备相应的仓储条件,我区目前的有效仓库容量40000吨,其中70%是上世纪80年代前修建的土木结构仓库,普遍出现上漏下潮、墙壁裂缝现象,由于粮食企业财力困难,只能采取小修小补方式维持,对储存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
(四)联合执法力度不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粮食储备是战略物资的保障,但粮食执法涉及到多部门、多环节,单靠粮食局很难实现有效执法力度,也很难确保生产、流通、供应三个环节的有效安全。
三、意见与建议
为了推进我区粮食安全和流通监管工作出成效、上台阶,顺利通过“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验收,特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站在战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和流通监管工作。一是要狠抓粮食的生产安全。据调查,全区耕地人均仅有0.58亩,且呈下降趋势。保护耕地是粮食安全的基础,生产技术是粮食安全的关键,良种使用是粮食安全保障,因此,要在减少土地荒芜、提高复种指数和扩大良种覆盖面、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加大种粮补贴等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二是要狠抓粮食的储备安全。粮食储备是战略的需要,也是社会稳定的需要,从调研中发现,大赵峪梁铺中直粮库实际库存量与库容设计能力相差10000吨,而区级储备量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仅能满足全区人10天食用,逐步扩大区级粮食储备量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三是要强化市场监管,严格巡查执法,公开执法程序,强化社会监督,确保监管工作有力有效有序进行。
(二)充实干部力量,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要按照国家发改委(2006)16号文件和省政府陕政发(2006)55号文件的精神,核定、落实粮食行政执法的机构和人员。要结合地方的实际,采取从其他工作部门连人带编一同划拨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粮食局机关和粮食监察大队的干部力量,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我区粮食安全系数。一是要把粮食安全储备和监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粮食安全监管和粮食储备的必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加和粮食安全监管工作量的增加,逐年增加预算。建议将区级粮食储备能力从10天提高到1月,避免因灾无粮调剂造成社会恐慌。二是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增加财政资金投入,逐步维修改造现有粮库,可尝试将储备粮库房建设纳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积极策划项目,争取中省市的相关优惠政策和项目投资。同时,要积极探索吸纳各方资金共建粮库的新机制,不断拓宽筹资渠道,稳步推进储备粮库房建设。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深入开展创建“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活动,形成人力、财力的合力,确保达标升级活动有效开展。
(四)强化市场监管,确保粮食流通安全有效。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依据,使《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能深入人心,户户明白。二是要进一步要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做到勤查真查,特别是对那些奇聚积囤,人为炒作,合谋涨价,哄抬物价,造谣涨价,破坏粮食市场正常营运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和事要严厉予以打击,绝不手软,确保商州粮食市场安全运行,供给有效。三是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要积极推进“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各创建成员单位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明确检查责任,细化检查内容,注重检查效果,及时解决执法中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涉粮案件和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粮食流通安全。(杨忠厚 程云竹)
关于我区粮食安全与流通监管工作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