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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区非遗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协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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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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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区非遗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协商报告

 
    为了进一步挖掘传承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商於古道省级文化重点项目商州段添色增彩,5月28日,区政协组织文化艺术等界别委员,分别深入到我区省级非遗项目狗娃咪传承人陈五金、商州花灯传承人张英华家中,全面了解项目传承情况;在商州豆腐干传承人于会民、张强豆制品加工厂,详细查看了产品制作工艺流程;并观看了商州皮影戏传承人王建良的现场表演,听取了项目传承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协商。现就专题调研协商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我区非遗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由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文广部门的艰辛努力,通过采取全面普查、扎实整理、积极申报、全力保护等一系列行之有效办法,使我区非遗工作有了长足发展。据统计显示,全区非遗保护项目共计63项,其中:区级保护名录35项、市级保护名录24项、省级保护名录4项、省级传承人1名。我区非遗工作呈现出三大发展态势:
    一是攻坚克难,尽力做好保护工作。2006年,我区只成功获批商州皮影戏、东龙山狗娃咪两项非遗市级名录,省级和国家级名录还处于空白。为加快此项工作,2008年,区文化馆职工赴眉县、周至、高陵及省艺术馆等地考察学习非遗保护知识以及申报程序、文本制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高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研究、保护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开展普查活动,非遗保护整体架构形成。从2004年开始至2011年,区非遗保护中心和区文化馆联合组织人力深入我区23个镇办、100多个村,征集民间文化作品,圆满地完成了全区非遗普查工作任务,构建起了省级、市级、区级三级非遗名录体系。
    三是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非遗保护工作的认知率。区非遗中心以文化遗产日、重大节庆宣传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各类展览、节庆演示、节目表演等形式,对我区35个省、市、区级非遗项目逐一进行详细讲解与说明,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对非遗保护工作加强宣传和报道,并在商洛电视台“全接触”、“小凤说故事”等栏目,制作省级名录传承人专题节目进行宣传,华商报对我区灯彩艺人张英华,东龙山狗娃咪传承人陈五斤、腰市木雕传承人郭树寿等进行报道宣传,进一步提高了非遗传承人的社会知名度和人生价值,提高了全社会对非遗保护工作的认知率和参与率。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区非遗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生存和发展环境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困难,非遗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仍然任重道远,突出表现在:
  (一)缺乏共识,总体发展不平衡。一是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新的文化发展观和文化自觉意识,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机构不健全,队伍素质亟待提高。我区是全省唯一最后批复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的区,在调研中发现,区编办还未行文批准成立,目前与区文化馆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这一工作仅靠文化馆的同志兼职负责,专职的非遗保护人员没有落实,工作人员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性研讨,对非遗项目的利用、传承相对滞后。三是普查和申报内容不够全面。我区国家级名录项目目前处于空白,缺乏对传统口头文学,传统礼仪、节庆与民俗、特色饮食文化等项目资料的挖掘与抢救,从而直接影响了名录申报和传承工作开展。
  (二)资金短缺,保护职能发挥不够。突出表现在:一是经费投入机制未建立。现有的办公设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目前,专项非遗保护经费,财政尚未纳入预算,项目普查、申报等工作还存在一定困难。特别是在项目普查活动中,所需的照相、摄像及档案柜等办公器材不足,难以满足正常工作需要。二是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按照非遗保护工作的要求,已列入非遗保护名录的要建立传习馆或传习所,以更好的促进非遗项目的传承和保护,但我区因条件限制,至今无一所传习馆,造成了有项目难传承的局面。三是传承激励机制不健全。一些相关传承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经济来源无保障,缺乏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机制,思想上产生后顾之忧,导致了传授技艺的发挥与提升,形成了项目传承人断层,后继乏人,有的项目将面临消失的危险。如我区首批公布的糖画工艺老艺人已于2009年去世且没有传人,这一工艺在商州灭失绝迹。
  (三)机制尚未健全,非遗保护乏力。一是我区至今尚未出台非遗管理办法,工作缺乏法律法规支撑,尚未形成科学规范程序,对单位、团体、个人的责任缺少法规约束,造成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无责可究的局面。二是传统手工工艺分布较为分散,目前多以家庭作坊形式存在,受地域限制,保护工作也只是维护现状,规模效益发挥有限,市场推广较难。三是保护开发结合不够。非遗项目与文化旅游项目没有形成同频共振格局,市场牵动效应不明显,工作创新缺乏活力,保护传承仅停留在一般号召层面。
    三、意见与建议
    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是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也是全区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积累、流传下来的传统文化瑰宝,是保留悠远而珍贵的文化印记,如何切实保护好、传承好、挖掘好我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发挥其在文化传承创新、商於古道建设、提升市民的文化素质、增强我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调研组在调研协商,并吸纳众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一是要制定、出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章制度。建议区政府制定和颁布《商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投入机制和市民的义务责任等,确保非遗工作保护专项措施能够落到实处;要认真执行《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把保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加强非遗队伍建设,加强对非遗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人员的补充,定期开展非遗理论研究,不断丰富提升其文化内涵,构建非遗工作理论体系;三是认真搞好挖掘征集与整理,主动进行项目申报,争取更多的项目早日公布为省、市或国家级名录,特别是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填补国家级名录空白,并不失时机按要求积极申报省级传承人,争取省上专项经费资金投入,为项目传承人提供有效性保障机制,使非遗项目富有生命力。
  (二)以政府主导,扎实推进非遗的保护传承和利用。一是通过政府引导等项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遗保护工作进行资助,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非遗专项资金,用于非遗的研究、征集、申报等。二是将我区入选的各级名录编写成民间艺术乡土教材,在中小学、职业学校开设民间艺术课程,邀请传承人进校园表演传授,在部分校园设立某一项目的非遗培训点,从娃娃抓起,使校园发挥在非遗的保护传承中对青少年教育的熏陶基础作用;三是尊重和关怀传承人,积极主动做好传承人的申报和认定,争取国家对这些项目传承人的福利待遇,建议区政府设立“商州区非遗保护专项基金”,用于非遗项目的征集和传承人的传承培训、发展及生活条件的改善,有效调动项目传承人的积极性,特别是对获得省级以上的非遗项目和传承人,政府应出台办法给予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使他们传承有动力、有尊严、有价值、有梦想。
  (三)合理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一是要开发文化产业。加强对民间工艺品的搜集、挖掘、整理,组织展览、展销活动,扩大我区民间工艺品的社会影响,力争市场占有率。二是要与市场接轨、与旅游三产服务接轨。按照市场和人们的现实需求,以市场运行模式来经营,以“公司+协会+农户”或“互联网+”的方式逐步发展,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发一批、发展一批、壮大一批,真正把非物质文化产业推向市场,并渗透到人们生活生产各个环节之中,力求做大做强、做活做优、做精做特。三是要以振兴传统工艺的办法来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如商州剪纸、商州刺绣、东龙山狗娃咪等传统手工技艺,鼓励和支持民间艺人大胆创新,把传统手工技艺搞活,适应市场需要,使其成为传承非物质文化产业的一种手段。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参与非遗保护意识。一是扩大宣传渠道,区文化馆继续开办好《商州非遗》小报,重点宣传报道我区非遗保护工作和非遗名录的介绍,让更多的人了解非遗项目。二是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普及非遗保护知识,提升全民非遗保护的观念和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非遗保护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三是重新整合文化馆资源,在原民间艺术团表演节目的基础上增加皮影戏演出;将区文化馆一楼现已出租商业房责令收回,建立“商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征集非遗名录作品,通过展览、现场表演等形式,提高全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晓率,扩大非遗名录的宣传受众面,为助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