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民事民议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中共商州区委关于批转《政协商州区委员会2015年协商工作计划》的部署安排,区政协组织部分中共、农业、无党派界别委员组建调研组,由区政协主席王锋、副主席王亚宏带队,于6月26日就我区民事民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协商。调研组深入区民事民议服务中心查看了股室建设、档案资料,观看了民事民议工作视频资料,召开协商座谈会听取民事民议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邀请2名议事代表和1名群众代表畅谈了参与民事民议工作的切实感受。委员们就进一步推动我区民事民议工作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事民议工作取得的成效及特点
我区自2014年8月开展民事民议工作以来,积极探索,创新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共受理群众诉求19件,其中评议1件,涉及群众30余户120余人,兑现资金20余万元;调解7件,涉及群众7户,兑现资金40余万元;说事明理使3批集访4名信访群众自动放弃信访诉求,息诉罢访;为13名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引导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思路清晰、工作定位准确
民事民议工作是以人民调解为主体,以公众参与为切入点,充分发挥议事代表作用,通过搭建“评议、听证、说事、调解、建言”五个平台,用“百姓事百姓议,百姓理百姓评”的方式,对群众申请的信访事项进行评议、听证、调解,对政府即将做出决策的事项进行建言献策。工作中坚持以“调”为主,以“判”为辅,使化解结果充分体现“民意主断”而非“官场评说”。
(二)措施得力、工作进展顺利
1、工作平台搭建迅速。区委决策后,立即抽调7名有信访工作经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组建了区民事民议服务中心。中心隶属于区信访联席会议领导,确定为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要职责的非盈利性机构,内设民事受理审查、民事调查评议、媒体采访、法律援助和纪检督查5个办公室。
2、议事代表遴选到位。民事民议服务中心成立后,通过群众自荐和组织推荐的办法,在全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工作者、村组干部和普通群众中遴选了250名公道正派、社会威望高、热心公益事业、善做群众工作且没有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各方面代表人士作为议事代表。议事代表选定后,及时进行了培训,使议事代表明白了议事办法、议事规则和纪律要求,并颁发了聘书。
3、工作制度健全规范。为保障民事民议工作规范运转,制定了《民事民议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民事民议服务中心议事代表守则》、《民事民议服务中心不予受理诉求事项》《民事民议服务中心会议纪律》等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为民事民议工作设置了严谨的工作程序,信访人如何申请、审查确定化解平台、抽选议事代表、调查采访办法、集中评议方法、议事代表做出评议结果、评议结果的落实等都有明确规定。
4、《民事民说》电视栏目按期开播。在区电视台设立《民事民说》栏目,主要围绕民事民议“评议、听证、说事、调解、建言”五个平台,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报道民事民议服务中心评议调解纠纷的实况,让群众诉求的提出、调查、评议、调解过程完全呈现在全区群众面前,让广大群众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的评议之中,形成信访问题社会评、社会议的舆论氛围,真正做到了评议、调解过程公开、透明、公正,全社会监督。
(三)方法灵活、工作效果明显
民事民议中心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议事代表调解纠纷作用,利用“评议、听证、说事、调解”四个平台,积极化解信访矛盾。
1、集中评议效力初显。板桥镇田书记等33户群众因沪陕高速路建设拆迁安置过渡费、村庄土地补偿费及享受陕南移民搬迁政策补贴没有落实到位等事项为由,多次赴京非访,造成极大社会影响。民事民议服务中心受理该诉求后,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组织了46名议事代表召开了评议大会。经过评议,议事代表支持了群众要求追加两年过渡费的诉求,其他两个诉求没有得到多数议事代表的支持。评议结束后,按照评议结果,在中心的督办下,区高速路协调办为33户群众每户增补了6000元过渡费,共计19.8万元,其余两个诉求群众主动放弃,田书记等群众表示满意并息诉罢访,使这一历时多年的信访矛盾纠纷顺利化解。
2、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夜村镇杨鹏珍自2012年10月以来,就宁西铁路二线工程建设对其苗圃征用赔偿问题开始了长达两年11次的上访,要求区宁西二线支铁办赔偿其经济林损失16万余元。对于这一信访案件,中心抽调三名议事代表参与调查调解。夜村镇议事代表刘志松先后5次晚上到杨鹏珍家中,给其讲解政策、说事明理,杨鹏珍最终深受感动,解了怨气,愿意放弃过高诉求,接受调解。最后,区宁西铁路支铁办仅以支付杨鹏珍3万多元补偿金结束了该信访纠纷,杨鹏珍表示满意并愿意息诉罢访。
又如杨峪河镇吴庄村民屈栓民在陈塬办事处务工建房时坠亡,死者家属向施工方提出90万元死亡赔偿金,双方协商一月未果,矛盾十分尖锐。死者家属向中心提出调解申请,中心及时抽调3名议事代表展开调解工作,经过一周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20万元的赔偿协议。民事民议服务中心还调解了黑山镇张有仓、大赵峪办事处王雪娥、陈拉虎等信访问题。
3、说事明理引导群众。陈塬街道办事处徐沟村五保户村民赵恩厚因与邻居房屋界畔和林权纠纷,上访10多年,对陈塬办事处历次调解意见不服,本人也出现了一定程度心理障碍。中心受理了赵恩厚的申请后,抽选3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议事代表反复与赵恩厚谈心说事,疏怨明理,赵恩厚最终放弃过高诉求,同意让办事处落实帮助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要求后息诉罢访。用说事明理的办法中心还化解了陈塬办事处王超峰、任鹏,刘湾办事处王秀珍、鱼勘志,沙河子镇田高志,大赵峪办事处陈拉虎等信访问题。
二、民事民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区民事民议工作经过近一年的积极探索和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距信访工作形势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1、群众对民事民议工作认识不够。自民事民议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办宣传栏、印发和张贴《民事民议服务中心工作简介》等形式做了大量宣传工作。尤其是在区电视台开办“民事民说”栏目,跟踪报道民事民议工作实况,力求扩大影响,让广大群众更多了解民事民议服务中心这一平台,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商州有线电视台覆盖面有限,加上在评议或调解时,参与的群众不多,致使大部分群众对这一工作认识不够,对此项工作的程序知之甚少,所以在群众有矛盾纠纷时,还不知道主动来民事民议服务中心申请对其诉求进行处理,使相当一部分可以通过民事民议调解的案件还徘徊在门外,得不到妥善处理。
2、工作效率不高。信访矛盾纠纷是目前影响商州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主要问题,尤其一些老上访户的陈案、积案,消耗了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的大量工作精力。民事民议工作的开展,改变了区级在受理群众信访诉求时只转办案件,不直接调查处理的现状。所有受理案件民事民议服务中心都要带领议事代表直接进行调查、调解、化解,并且要做到上门服务,这些都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给予保障。但中心自成立以来,连主任在内只抽调了7名工作人员,工作经费仅有10万元,且没有交通工具,工作开展过程中困难重重,虽然大家尽了最大努力,但效率依然不高,工作进展远远还不能适应信访工作形势的需要。
3、议事代表的结构和素质有待优化提高。议事代表在城乡分布不合理,城镇代表比例少,农村代表多,而商州目前的信访问题多集中在城镇,这样不利于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另外,议事代表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工作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各方面知识欠缺,不能很好地胜任工作。
4、对民事民议工作的配合支持不够。由于民事民议服务中心是个临时机构,没有一定的行政职能,在工作过程中,一些部门、单位和镇办对工作支持不够,不能积极配合开展工作,有的对民事民议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要求不理不问,对明显能及时化解的纠纷,不努力化解,而将矛盾上交由民事民议中心评议,产生不良影响。有的对评议结果不予落实,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民事民议工作的顺利开展。
5、民事民议相关工作程序有待完善。民事民议工作要求信访当事人只有提出申请,中心才能受理该信访案件。但相当多的一些无理缠访、闹访人员,由于他们明白自己不占理,就不敢让民事民议中心对其进行评议,这些人只要不提出申请,就难以将其纳入工作范围。另外,由于民事民议中心组织集中评议的结果不具有行政约束力和法律效力,结果的落实主要靠督办,如果当事双方坚持不执行评议结果,这项工作就会流于形式,失去意义,这些问题都亟待加以完善。
三、对进一步做好我区民事民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加大对民事民议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对民事民议工作的性质、运行程序等做好宣传,扩大群众知晓范围,让更多群众关注民事民议工作、了解民事民议工作、参与民事民议工作,遇事愿意主动选择民事民议形式去解决,化解纠纷,增进和谐。把民事民议工作评议现场从会议室搬出来,放到农村去,放到群众中去,放到信访当事人的社区或小区去,让更多的群众现场了解这项工作,提高群众对这项工作的认识。
2、加快民事民议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经过近一年的工作实践证明,民事民议是一项值得完善和推广的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应尽快成立民事民议服务中心正式机构,确定人员编制,明确工作职责,赋予一定的工作权力,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工作用车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一样对待,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建议在“四办两镇”及矛盾纠纷较多的大镇建立民事民议服务站,接受区民事民议服务中心的指导,区财政给予每个工作站一定的财力支持。
3、加强对议事代表的培训和管理。服务中心要及时总结经验,将一些比较成功的案例整理后编写成册,供议事代表交流学习。要定期举办专题讲座,除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方面知识外,邀请参与调解工作多、经验丰富的议事代表进行现场交流学习。在工作时,做好帮带工作,安排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带领没有工作经历的议事代表开展工作,要安排让所有的议事代表都有参与工作的机会,让他们在工作实践中提高自己。建立议事代表流动制度,对工作能力太差,且工作积极性不高的议事代表要及时调整出去。
4、加速完善民事民议工作程序。建议将信访当事人提出申请才受理该案,变为信访当事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即可受理该案。也可实行职能部门交办或民事民议服务中心主动介入的办法处理相关案例。民事民议工作评议结果的有效落实是此项工作的生命,必须在确保评议结果落实上出实招。建议可在评议前涉事各方都要进行书面承诺,保证尊重评议结果,并落实评议结果,以约束接受评议的各方。同时要加大督办力度,变民事民议服务中心督办为纪委督办,确定评议结果落实时限,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落实的给予问责。
5、加力为民事民议工作创造良好工作环境。民事民议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各镇办的大力支持。建议区委、区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强民事民议工作的意见,明确民事民议服务中心的工作性质、职能和权利,对如何支持、配合民事民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区政府各部门和镇办如何落实评议结果做出规定,以确保民事民议工作健康发展,切实把这项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保障群众利益的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促进“法治商州、生态商州、人为商州”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