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商州区委员会
关于对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带案视察的报告
区委、区政府:
现将区政协《关于对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带案视察的报告》呈送你们,请在工作中予以参考。
附:《关于对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带案视察的报告》
政协商州区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关于对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带案视察的报告
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是区政协今年的“一号”提案。为了全面了解我区脱贫攻坚工作现状及其存在问题,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有效开展和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按照2017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和区政协主席会议安排,由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部分政协委员和提案人组成调研视察组,于3月7日至3月15日,分三组先后深入夜村镇、腰市镇等6个镇办12个2017年计划脱贫摘帽的村进行了前期调研,并于4月6日至7日,先后深入麻街镇中流村仙湖生态农业示范园、板桥镇李岭村等6个镇办8个视察点,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座谈协商等方式,对我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带案视察,现将调研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法和特点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始终以“两不愁、三保障”为脱贫摘帽目标,按照“五大路径”,围绕“六大产业”,以“三创三联三带动”为抓手,凝全民之智,聚全区之力,强势推进脱贫攻坚,2016年底,基本实现41个贫困村摘帽,1.2万户4.1万人脱贫。全区脱贫攻坚工作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建立了三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体系和区级领导包抓镇办工作机制,组建了精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18个镇办工作组、135个驻村工作队,实现了帮扶全覆盖。出台了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积极推行“三创三联三带动”脱贫模式,制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组建、产业发展扶持、金融扶持、项目资金管理、易地扶贫搬迁补偿等19项政策措施,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指导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和制度管理体系,真正使脱贫攻坚工作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龙头。
二是党建领航有力。及时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省市委“三项机制”和商州区“五位一体”干部管理制度,不断激发各级干部投身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出台《第一书记和脱贫攻坚工作队考核管理办法》、《村干部十要十不准》等规定,积极推行“党组织+”、党员“1+1”、能人“1+2”等帮带贫困户模式,已实现3000余名党员能人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广大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
三是发展思路明晰。高起点编制完成特困村综合发展规划25个,启动编制一般贫困村综合发展规划58个。出台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奖励《办法》,探索“工业+脱贫”促就业、“农业+脱贫”增收入等多种产业发展模式。用足用活避灾、生态、扶贫等政策,将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发展、乡村旅游、工业园区、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鼓励贫困户转移就业、发展产业。同时,“八个一批”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因人因户制定实施办法和帮扶路径,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目前,光伏、食用菌、土鸡、蜜蜂、中药材等产业发展初具雏形。
四是资金保障到位。基本建立了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用户出资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2016年,共筹措各类资金9.3亿元,全部用于实施卡内贫困村综合整治、危旧房改造、产业补助、生态补偿、社会兜底保障等工作。今年,区财政预算1.2亿元,专项用于精准脱贫攻坚,同时,还将通过投贷结合、政策引导等措施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脱贫攻坚,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五是监督检查有力。制定了区级领导指导镇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机制,健全完善了驻村帮扶督查机制,并抽调精兵强将,成立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对全区脱贫攻坚领域突出问题和驻村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在全区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部分镇办和村干部,没有深刻认识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思想上不够重视,有一定的依赖和侥幸心理,存在“上急下缓”、死搬硬套现象,导致工作标准不高、措施不实、推进不力、群众满意度差。二是一些包扶单位对抓脱贫攻坚工作不上心、没思路,甚至认为是额外负担,致使驻村工作应付差事、流于形式;有的驻村工作队与包扶村“两张皮”,工作责任不清,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宣传引导不深入,一些群众认识有误区,争当贫困户现象较为普遍,另外,相当一部分卡内贫困户不思进取,缺乏发展意愿和动力,不同程度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参与扶贫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不高,出现“外热内凉”现象,增加了脱贫工作难度。
(二)对象识别不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初始,大部分镇村对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不重视,导致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特别是卡外村贫困户识别不准问题尤为突出。卡内村也存在贫困人口信息不精准、人户分离、与父母分户等问题,引发了一些新的社会矛盾。据调查,与父母分户现象约占在册贫困户的17%左右,儿女颠覆千年孝道美德,把赡养父母责任推向政府的问题表现的十分突出。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策指导上的问题,又有镇村及包扶部门宣传工作不到位,调查摸底不实不细,信息纠错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
(三)帮扶工作不扎实。从去年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总体情况来看,帮扶工作措施不精准、不扎实,推进力度不大,特别是在政策指导上存在一刀切和死搬硬套现象,指标性任务多,发展产业项目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精准施策上还做得不够好。例如,部分村光伏产业发展落地不精准;危房改造项目补助标准未考虑边远村组施工成本高、实施难度大等因素,统一一个标准,且项目补助兑付滞后。“八个一批”部门资源未形成合力,政策统筹指导不够,措施不力。如,扶贫技能培训单一,存在重形式、轻效果,只图完成任务,与产业发展切合不紧密等问题。
(四)精准施策不到位。一方面由于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力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农村的劳动力素质不高,生产经营能力较低,加之金融企业、社会力量等参与脱贫攻坚有限,导致产业扶持项目难落实;一方面贫困村大多立地条件差,环境恶劣,交通不便,没有集体经济和主导支柱产业,新发展的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产业大户大部分生产规模小,产品附加值低,带动作用不明显,贫困户持续增收难;另一方面我区贫困人口量大、面广,贫困户中因病、因学致贫较普遍,但在这些方面却缺乏相应且符合实际的对策,致使因病、因学贫困户难以脱贫。
(五)政策指导不得力。扶贫部门在脱贫攻坚的政策指导上统筹协调不够,政策连续性不强、变数大,政策指导相对滞后,影响了基层工作积极性和群众对政府的公信力。比如:贫困户享受扶贫政策三年不变但有变动的问题,当年计划摘帽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村贫困户扶持政策不一的问题,群众意见大;脱贫攻坚工作指导上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例如,危房改造、易地搬迁资料审核、资金报账等工作程序过于复杂,甚或有人为设障现象。要求上报各类文件表册填报说明不明晰,事前指导不到位,填报的时间节点要求不合理,填报人员不得不闭门造车,影响填报质量,导致误工返工现象较为严重。
三、意见和建议
(一)宣传教育再加力
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扶贫政策宣传作为一项基础工程,通过入户宣讲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使扶贫政策家喻户晓、不留死角死面。同时,组织形式多样的义演、义诊、认亲、送温暖等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二要加强实用技能培训。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结合群众意愿列出培训清单,有效整合人社、扶贫、科技、农业、林业等职能部门培训资源,改进培训方式,增强培训效果,不断提高贫困户的生产技能,激发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三要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定期对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结对帮扶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帮扶工作技能。
(二)精准识别强基础
一要按照《精准识别操作指南》,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操作程序,积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把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政策公开、规则公平、结果公正。二要建立脱贫攻坚动态管理机制,扎实开展贫困户“回头看、挤水分”工作,统一规定、及时界定,确保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准确无误、真实可靠。三要持续开展易地移民搬迁、避灾生态搬迁对象入户核查和纠错工作,区移民办要积极指导各镇办全面建立“三个一”移民搬迁安置基础档案、集中安置项目和集中安置小区管理档案,实现区、镇、点、户四级建档,人、户、钱、房、业信息精准。四要统筹安排、高度重视非贫困村政策宣传和精准识别工作,防止非贫困村的贫困户识别及脱贫工作被“边缘化”。五要发挥乡规民约和媒体曝光作用,有效约束有能力子女将年老体弱老人另立门户、推向政府的不道德行为,建议推行不孝儿女差评制度,对遗弃老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坚决给予媒体、网络曝光或依法起诉,还社会正能量,减轻政府脱贫压力。
(三)夯实责任聚合力
一要进一步落实区级领导包抓责任。包抓镇办脱贫攻坚的区级领导,要定期深入包抓镇办督查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个别工作不力、疲沓应付的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提出调整意见。二要夯实镇、村主体责任。一方面切实落实镇村真抓、真干、真帮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镇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其身处脱贫攻坚一线优势,及时了解反映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以便上下协调、精准施策。三要进一步落实包扶部门责任。要坚决纠正包扶部门抓脱贫攻坚不是主业、是额外负担的错误认识,进一步压实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责任。建议对个别工作力量不均的包扶部门和包扶责任压不实的上挂单位及企业进行统筹调整,使包扶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四要进一步夯实“八个一批”部门的责任,针对贫困村摘帽的“七个标准”,推行“八个一批”部门“任务清单”交办制度,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扶贫措施及时精准落实。
(四)精准施策求实效
一要围绕五大脱贫路径,强化政策导向,坚持精准施策,加大奖励扶持力度,尝试以“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等方式,积极构建“利益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产业大户的带动作用,支持引导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规模种养业、设施农业、农产品深加工等,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二要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搭建项目超市平台。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列出群众需求清单和社会力量参与脱贫的帮扶清单,与各行业政策、技术、资金有效衔接,形成扶贫套餐项目,动员贫困群众因村因地因户对接认领项目,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满足群众多样化的脱贫需求和企业共赢性的帮扶愿望。三要因地制宜,注重主导产业培育。根据地域特点,选择适合当地发展的特色产业、主导产业项目,通过资金扶持、政策倾斜、重点培育,锲而不舍的抓促,真正形成一批有品牌强业态的产业、项目和脱贫攻坚示范村,增强脱贫工作持续发展的活力和后劲。四要注重农村电子商务的拓展和提升。继续巩固“农村淘宝”发展成果,建设电商综合体,建成线上线下融合、产地市场对接的特色产品销售网络和农产品专业交易市场,解决产品销售难问题。
(五)工作指导求创新
一要强化镇、村班子建设。要不断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深入开展“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活动,以村级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镇党委政府、村两委会班子,充分发挥镇党委政府、村党支部、村委会在脱贫攻坚中的“前沿指挥部”和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夯实包扶责任,理顺包扶工作体制机制。二要用足用活上级扶贫政策。坚持分片精准指导,妥善处理好谋划设计与区域经济整体发展、点户项目与支柱产业、短期脱贫与持续脱贫、扶持群众个体脱贫与提升贫困村发展能力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发挥好政策导向性、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如尝试在医疗、教育、技能培训等方面政策再倾斜,切实减轻因长期慢性疾病致贫群众的医疗负担,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真正切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同时,要做好各项扶贫政策之间的有机衔接,避免执行政策过程中的朝令夕改。三要修订完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办法。科学设计脱贫成效考核评估体系,完善日常巡查检查、季度点评、半年交帐、年度考核机制。改进检查方式,检查督查要以指导工作为主,解决实际问题为主,注重帮扶实效为主。四要严肃工作纪律。建议在全区推行驻村干部召回(退回)制度,对在脱贫攻坚中不作为、不尽责、群众意见大的及时召回。从严落实三项机制,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和事公开曝光、严肃问责,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全力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